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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6-09-01
标题: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公示信息开展抽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冀市监函〔2026〕278号 发布日期:2026-09-02
主题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公示信息开展抽查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等规定,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和省局年度抽查计划,省局决定开展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4日。

二、抽查事项

公示信息检查。重点检查大型企业是否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如实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内容。

三、抽查范围、抽取比例

对照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大型企业名单共817家,按照100%比例抽取。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省局通过省双随机平台抽取检查对象,按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统筹安排,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级派发检查对象名单或直接实施检查。发现派发错误或未派发到位的,要及时予以处理。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省局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后5日内,要通过省双随机平台随机匹配执法人员,生成《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随机匹配的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三)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做好查前准备,了解被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查前业务培训,有条件的可邀请专业人员针对检查企业账目、查阅合同等专业技能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要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等要求。

(四)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省双随机平台完成检查结果的录入、审核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做好后续处置。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置。对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省双随机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要依法及时抄送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抽查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统一组织开展的,工作要求标准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科学调配执法人员,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各市局要及时跟进调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地方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破解堵点难点,提高抽查质效。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与本地工信、法院等部门沟通,及时共享大型企业拖欠账款等相关信息;通过查阅企业账目、合同等,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供应商、承建商、承接商等乙方单位(应符合中小企业认定)基本情况,并对其进行认真核实,确保抽查结果认定准确无误。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认定检查结果要做到严谨、准确,对发现存在超期录入检查结果 、随意录入检查结果和后续处置结果等问题的,省局将予以通报督办。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市市场监管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要认真总结抽查开展情况,2026年9月30日前将抽查工作总结、全省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局信用监管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燕  0311-67568163

电子邮箱:hebgsjqgc@163.com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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