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确定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监审科为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中心主任崔茹、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一级主任科员李亮为全国价格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8600625、67568321、66908052
传 真:0311-88600627、67568318
电子邮箱:jgtkc@hbdrc.gov.cn、hbsscjjjj@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
邮编:050000
附件: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保定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监审科,成功承办2025年全国输配电成本监审会议,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肯定。形成“固定+动态+专项”监测体系,为制定政策提供直接依据;推进“碎片数据”集成应用,近三年累计帮助农民降低生产成本约3718万元;创新“农本农险”融合模式,率先在全省推动农业成本数据与保险政策衔接,在“23·7”特大洪涝灾害中得到应用,为完善农业风险防控提供了可复制的保定经验。近年来,累计开展93个项目成本监审,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约2.17亿元,平均核减比例达15%。曾获“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集体”称号。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崔茹,女,汉族,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主任。从事价格工作34年,承担了年度工作报告、价格形势分析、重要价格改革方案、法规政策文件起草等工作,牵头组织完成了价格机制改革意见、修订省定价目录、完善政府定价机制、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编纂《物价志》等重要改革事项和工作。高质量办理了中纪委、省纪委一批大案要案价格认定,被连续5年发来感谢信予以表扬。积极探索价格认定数字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价格认定全流程网办试点,为全国推进价格认定数字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高质量完成《河北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修订工作,会同公检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为依法履行价格认定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2.李亮,男,汉族,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一级主任科员。两次获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表扬,三次被评为省市场监管局“优秀公务员”,其表现得到系统内外一致认可。该同志在《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刊物发表文章《关于事业单位违规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执法研究》,在《市场监督管理》刊物发表文章《明确治理对象 履职担当严管》,撰写了《涉企违规收费检查执法手册》《教育收费政策文件汇编》等材料,为广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处理收费问题提供执法参考。多次作为培训讲师指导学习涉企、教育、殡葬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方面业务知识,累计直接培训人员达1000人次以上。2021年以来,该同志多次带队对省内部分收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四次参与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累计发现违规收费金额超7000万元,累计指导各地检查立案267件,退还约5800万元,罚没约3700万元。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